中共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19年10月8日至11月6日八届市委法院系统上下联动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杜集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12月26日,第二巡察组向杜集区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巡察组向杜集区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2019年12月27日,杜集区法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王天江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0次专题党组会、2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5次审判委员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建立健全33项规章制度,反馈的53个问题目前完成整改18个,立行立改31个,正在整改4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视不够
(1)针对政治学习强调多落实少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全院政治学习制度等制度;二是制定政治学习计划,重落实、重实效;三是健全督查机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把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针对学习态度不端正,部分学习材料造假、抄袭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二是党总支加大对学习成果的督查。
(3)针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继续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完善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保证学习质量;三是注重学习效果转化。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改革措施不到位
(4)针对内设机构改革推动不力问题。内设机构改革已全面完成。
(5)针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缓慢,现有诉调对接机制运行不畅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二是制定《关于在民事案件办理中规范调解的意见》等多项制度;三是完善落实关于委托委派调解的暂行规定;四是依托道路交通案件调解平台、金融商事案件调解平台进行专业化调解。
(6)针对立案登记制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问题。一是加快“两个一站式”建设;二是全力推进网上立案。
(7)针对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不力问题。一是完善执行运行机制;二是强化执行措施,提升执行质效;三是运用信息化平台,加强财产查控力度;四是实行“一案双查”。
(8)针对员额制改革不精准问题。一是严格贯彻相关制度和配套规定;二是严格员额法官退出机制。
(9)针对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制度运行不畅问题。一是充分运用人民陪审员管理软件,限定年度参审案件上限;二是杜绝线下不按规定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
3.党组领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1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三是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督查。
(11)针对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落实区委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的安排;三是认真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四是创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方式。
(12) 针对党政会议议事不规范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制度》等制度;二是严格会议流程审批管理;三是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1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落实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处置主体责任;四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等制度。
(14)针对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办案规范,加大案件信息公开;二是严肃审判执行相关纪律;三是全面落实《关于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的暂行规定》。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5)针对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问题。一是健全机制,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6)针对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党组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对驻院纪检监察组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
(17)针对廉政谈话流于形式问题。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做到定期谈和全覆盖;二是廉政谈话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三是规范廉政谈话职责和范围。
(18)针对存在遮丑护短现象问题。一是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要求;二是敢抓敢管,真管真严,坚决杜绝老好人现象;三是运用好“四种形态”,追责到位。
(19)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一岗双责”等相关制度;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年终述职述廉述党建的必要内容。
2.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刚性不足
(20)针对同级监督不力问题。一是廉政谈话常态化;二是广泛听取不同声音,扩大监督渠道和范围;三是切实提升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21)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问题。一是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教育;二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三是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四是完善制定《杜集区人民法院法官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
(22)针对“三转”不到位问题。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按规定履职尽责;二是全面梳理、调整、退出相关领导小组。
(23)针对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案件查处存在宽松软问题。一是做到严格执纪、精准执纪;二是切实提升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敢于问责确保案件处置到位。
3.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
(24)针对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加强对党规党纪学习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三是切实发挥党组书记的监督职责。
4.审判执行工作不规范
(25)针对民事案件发改率居高不下问题。一是加强院、庭长对执法办案的监管力度;二是把案件发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三是对发改案件数量多、质效差的员额法官纳入员额退出机制。
(26)针对刑事案件执法不严问题。一是严格依法适用从轻、减轻及非监禁刑的量刑标准;二是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委会的监督职能;三是加强业务质效动态监管。
(27)针对执行案件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群众信访反映较大问题。一是深入推行执行团队办案模式;二是加大执行流程节点网上的管控和督查;三是从严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四是加大执行公开的力度。
(28)针对合议庭流于形式,“合而不议”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二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参审能力;三是加强对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监督管理。
(29)针对受理案件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案件受理范围的规定;二是严格落实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
5.机关作风散漫,存在形式主义现象
(30)针对工作纪律落实不到位,考勤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完善《考勤管理制度》等制度;二是加大通报、考核的力度并把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三是严格会议签到制度,严肃会场纪律。
(31)针对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冷硬横推”现象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充分发挥12368热线电话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大日常督查、审务督查及廉政回访的力度,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针对工作效率低,有推诿扯皮现象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审限规定;二是加大对案件办理的监督;三是制定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办法》。
(33)针对机关作风建设存在形式主义现象,执行政策跑偏走样问题。一是严格事项审批,规范预算支出;二是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开展作风整顿专项活动。
6.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34)针对存在公款购酒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违规公款接待;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管理;三是加大三公经费等财务支出的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35)针对违规发放福利、滥发津补贴问题。一是对津补贴全面清理;二是严格规范津补贴的发放;三是加强对财经制度的执行。
(36)针对公车私用问题。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利用GPS定位系统动态监管;二是实行派车单、任务清单、人员名单三单齐全。
7.违反财务制度
(37)针对违反财务制度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二是严格财务审核把关;三是加大财务公开力度;四是加强单位负责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8)针对 “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一是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制定完善了《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职责规定》等制度。
(39)针对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问题。一是定期听取各支部书记的履职情况;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党务工作能力;三是制定《党建工作述职考核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
2.基层支部软弱涣散
(40)针对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无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问题。按照基层党组织规范化要求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
(41)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非在编人员党组织关系转至院各支部,做到能转尽转;二是加强对聘用人员、退伍军人专项岗位人员中的流动党员的管理。
(42)针对“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完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二是加强对支部“三会一课”的领导指导力度;三是定期对各支部开展督查检查。
(43)针对支部学习弄虚作假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各支部对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纪实台账管理;三是实行党课报备和考核制度。
3.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44)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4.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45)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一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二是加强干部的轮岗交流;三是加强人员的分类管理,落实员额退出机制。
(46)针对个别干部的选用有不同声音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三是对选拔任用干部加强监督。
(47)针对违规自聘人员问题。严格按照用人规定,通过委托第三方购买服务。
(四)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审计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48)针对未按规定清理银行账户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省高院“一案一人一账户”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完备相关手续,上缴结存款,核销无审批银行账户;三是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上缴非税收入。
(49)针对警车账实不符问题。一是严格固定资产处置;二是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专项清查。
(50)针对购买服务未进行公开招标问题。严格项目审批,强化购买服务招投标程序,凡需公开招标的项目一律进行公开招标。
2.关于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效果不理想
(51)针对没有把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问题。一是确保把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二是规范完善财务制度,杜绝超预算支出;三是杜绝工作随意性。
(52)针对变更招标价格超标准购置服装问题。严格执行服装管理规定,在省高院中标厂家范围内,按照法院统一制式服装框架内采购服装。
3.司法作风问题整改不到位
(53)针对司法作风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大违反纪律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二是认真对照整改内容,切实纠正存在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杜集区人民法院工作提档升级,努力为“中国碳谷,绿金淮北,美好杜集”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3380303;电子邮箱hbdjqfy@163.com。
中共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7月24日